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尾矿库注销及小型尾矿库闭库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安委〔2015〕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应急发〔2020〕75号)、《百色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百色市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百应急发〔2020〕38号)文件要求,经平果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矿山部龙布(2#)排泥库于2020年12月18日注销,尾矿库注销完成后则从在册尾矿库名单中删除,注销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矿山部龙布(2#)排泥库不再纳入尾矿库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
平政函〔2020〕1962号平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注销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矿山部龙布(2#)排泥库的批复.pdf
平果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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