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果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平果县迎宾大道西北侧(人民南路东侧)原新能源地块规划平面图的批复》(平政函〔2019〕838号),占地面积47248.45平方米(合70.87亩),土地使用性质: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其中,商服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的10%-20%。
广西华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参加挂牌取得该地块。为了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合理使用率,满足城市管理和建设的要求,该公司来文提出将原有规划设计条件中的“商服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的5-20%”调整为“商服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的3-10%”。该公司委托了广西聿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平果市迎宾大道西北侧(人民南路东侧)原新能源地块用地指标调整论证报告》。
为此,我局于2020年12月8日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论证,意见指出:方案文本深度基本达到要求,原则同意该论证报告。现按有关程序将该地块拟调整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4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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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市迎宾大道西北侧(人民南路东侧)原新能源地块调整内容
平果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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